盐城市淮剧团演员陈晓欧进小学教戏。盐城市淮剧团供图
盐城市淮剧团露天演出现场。盐城市淮剧团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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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了“新鲜血液”的注入,盐城市淮剧团展现出前所未有的新活力。与过去相比,舞台下年轻的观众多起来了,还有不少中小学生。
哪怕只是送戏到一个村,剧团通常也会派出最强阵容。多年来,通过一场场乡间田埂上的高水准演出,他们把戏演进了观众的心里。
位于江苏省盐城市盐都区聚龙湖畔的淮剧博物馆里,传来阵阵悠扬的旋律。一场风靡淮剧界的嘉年华比赛正在进行。穿上蓝白相间的戏装,化上清秀明丽的淡妆,戴上玲珑剔透的头饰,21岁的盐城市淮剧团青年演员房小莉缓缓步入戏台中间,唱起了淮剧《打神告庙》选段。当天,共有10名来自各地的淮剧演员摘获“最佳演唱奖”,其中包括房小莉在内的3名获奖者均来自盐城市淮剧团。
30名新生代演员阵容整齐,每年演出300多场,不断推出精品新作,不断获得各种荣誉,一个庞大的年轻戏迷群体被牢牢吸引……一时间,这个基层剧团成为淮剧圈的关注焦点。
年轻人演给年轻人看
早冬,盐城市世纪公园东南角,盐城市淮剧团所在小楼右侧的排练厅里,青年演员们正在进行日常练习。“这是剧团最近推出的新剧《金鳞记》,参演的30名演员都是刚二十出头的年轻人,过几天就要首演了。”年轻花旦姜辰颖说。
2013年,13岁的姜辰颖考入盐城市淮剧团,进入剧团与盐城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合作成立的六年制“盐淮班”学习。那一年,包括姜辰颖在内的30名十二三岁的小学员成为盐城市淮剧团的“定向委培生”。小学员的学戏之路非常辛苦,每天早上5点半就要起床练嗓子,每天都要练十几个小时的基本功,风雨无阻,寒暑不断。经过4年的勤学苦练,2017年,30名新生代演员全部回到剧团实习。“戏苗子”的培养很有成效。他们初出茅庐便一鸣惊人,淮剧《菜籽花开》《送你过江》分别获得江苏省第三届和第四届“文华大奖”。几年下来,30名年轻演员一个也没流失,他们迅速成长为剧团的中坚力量。
有了“新鲜血液”的注入,盐城市淮剧团展现出前所未有的新活力。
今年28岁的花延伟是盐城市盐都区的一名声乐老师,同时也是盐城市淮剧团的“铁杆戏迷”。小时候,花延伟家里开音像店,到处都是各种各样的淮剧光碟。淮剧光碟听多了,他对淮剧产生了浓厚的兴趣,跟着光碟学,咿咿呀呀地哼,久而久之,学会了不少淮剧经典唱段。大学毕业后来到盐都区工作,在盐都文化艺术中心,花延伟第一次身临其境地观看了盐城市淮剧团的演出。他发现,现在的淮剧和小时候听到的老戏已经不一样了。让花延伟感受最深的是,过去“香火戏”“门叹词”之类的悲调少了,唱腔变得更细腻柔美,更有感染力了。音乐风格上也有较大的改进,过去,伴奏乐器以二胡、琵琶、笛子等民族乐器为主,如今,还加入了小提琴等西洋乐器。“表演形式更加丰富多彩,更多时尚元素融入淮剧里,更符合年轻观众的口味了。”花延伟说。
盐城市淮剧团每年要开展近30场“送戏进校园”活动,给孩子们带来精彩淮剧演出的同时,演员们走进教室,走上讲台,面对面教孩子们唱戏,培养学生们的戏曲素养。
每周三、周四的下午,剧团副团长、国家一级演员程红都会到当地的小学教戏,教孩子们穿戏服、画戏妆、展开歌喉演唱,沉浸式感受淮剧的魅力。葛子钰是盐都区实验小学四年级学生,以前从来没有接触过淮剧。一年多前,她加入学校的淮剧兴趣班,跟着程红学唱淮剧,目前已经会唱好几个经典的淮剧选段。葛子钰全家人因此都喜欢上了淮剧。
团长张正余明显地感觉到,与过去相比,舞台下年轻的观众多起来了,还有不少中小学生。年轻人看戏时更喜欢互动,在观众席上,有的拍起了小视频发朋友圈,有的拿出手机开启了直播。每次演出,看着台上台下那么多年轻的面孔,张正余就笑逐颜开。一场场演出下来,盐城市淮剧团不断在年轻人中“圈粉”。
最重要的舞台在农村
盐城市淮剧团的院子里,停靠着一辆白色东风牌中型货柜车,车身上画着一个头戴雉翎、身背靠旗的武旦形象,看上去栩栩如生、威风凛凛。十几年来,盐城市淮剧团的演员们坐着这辆车,把一台台淮剧大戏送到大街小巷,送到田间地头。在盐城市盐都区,几乎每一个乡镇、每一个村庄,都留下了盐城市淮剧团演员们的身影。
盐城人大多爱看淮剧。淮剧发源于江苏盐城里下河一带以及淮安市,至今仍流行于江苏、上海以及安徽部分地区。江苏很多市、县都有自己的淮剧团。别看盐城市淮剧团只是一个基层剧团,身上的“光环”可不少——曾9次携新剧进京,也曾远赴欧洲进行交流演出,获得的各种奖牌奖杯多不胜数。
但在团员们心目中,最重要的舞台,还在广袤的农村。十几年来,盐城市淮剧团每年演出300多场,其中“送戏下乡”近200场。为了不给村民们添麻烦,无论是资历丰富的国家一级演员,还是刚来不久的新人,都备有一个被包和一个网篮,每次出远门,被包装得满满的,网篮里水瓶、水杯、餐具、洗漱用品等应有尽有。
搭建的临时舞台简陋粗糙,可热情洋溢的观众总能让演员们演得带劲。
2016年秋,剧团到一个偏远的村子演出。天公不作美,开演前半小时,突然狂风大作,大雨滂沱。主持人只好宣布演出取消,台下的观众也慢慢散了,可还有十几位戏迷一直撑着伞,迟迟不愿离去。演员们眼睛湿润了。风雨稍缓,演员们就冒着雨把戏演完。
有一次,剧团到泰州兴化演出,车刚开到村口,鞭炮声就“噼里啪啦”响起来了。透过车窗玻璃,演员们远远地看到,村民列着队,拉着长长的横幅欢迎他们到来。车还没停稳,村民就围了上来,争抢着邀请演员们到家里去住。很多时候,演出刚完,后台就挤满了人,年轻人凑上来拉着演员们合影留念,老人们则捧着瓜果小吃往演员手里塞,小小的后台瞬间成为火热的“追星”现场。
哪怕只是送戏到一个村,剧团通常也会派出最强阵容。多年来,通过一场场乡间田埂上的高水准演出,他们把戏演进了观众的心里。
演好戏,演精彩的戏
今年55岁的刘婵是一名资深的淮剧戏迷,每逢庙会上有淮剧演出,或者村里有人家请民间淮剧团来演出,她就带着小板凳找个最靠前的位置坐下来,一直看到演出散场才依依不舍地离开。盐城市淮剧团这几年推出的一系列新作品却让她有了耳目一新之感。虽然刘婵工作很忙,但只要盐城市淮剧团有演出,她就会前来捧场,尤其是每逢剧团有新戏出炉时,她会连着看很多场,百看不厌。在她看来,这些新剧不仅唱腔动人,表演唯美,而且有深刻的思想内涵,大都演的是身边人,讲的是身边事,故事贴近生活,让观众觉得自己既是看戏人,也是戏中人。
最初的淮剧多为民间生活小戏,内容简单纯朴,语言诙谐风趣。盐城市淮剧团的不少新戏继承了这一传统,以轻喜剧的方式,演身边人,讲身边事。
《鸡毛蒜皮》《十品村官》《半车老师》《菜籽花开》《送你过江》《为你绽放》《宋公堤》……近年来,盐城市淮剧团下了大功夫,创作出多部新编现代戏,几乎部部精彩。尤其是《鸡毛蒜皮》和《十品村官》,演出都在1000场以上,至今仍然很受欢迎。
《鸡毛蒜皮》中,两户人家因为鸡毛蒜皮的小事闹矛盾,朴实机智的村民组长巧妙劝解,最终让两家人握手言和。戏演到哪里,就在哪里引起一连串会心的笑声。有一次在淮安博里镇的演出结束后,当地的司法助理跑到后台说:“这部戏编得太好了,我们现在的工作要解决的,全是这样鸡毛蒜皮的事情!这部戏演完,以后我们再去做工作,就会容易多了。”这部作品,也成为第一部获得“五个一工程”奖的淮剧。
《宋公堤》讲述新四军在盐城阜宁成立抗日民主政府后,首任县长宋乃德在没人、没粮、没钱的情况下,四处奔走,动员群众,带领军民筑成近百里的拦海大堤,全心全意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动人故事。2022年11月,在滨海县会议中心演出结束后,滨海县五汛镇党委书记邀请剧团到即将开始的党员培训班来演一场,“今年的培训,我就不开会了,你们这两个小时的演出,比我开3天的会还管用!”
剧目还能为观众“量身定制”。有一次,盐城某开发区的安置工作遇到了困难,部分居民产生了一些担忧和疑虑。负责人请剧团排了一部小戏,将想讲的政策、道理蕴含在生动的故事中,到开发区演了几场,终于赢得居民们的理解和支持,顺利完成了搬迁。
一次演出散场,有位观众来到后台,感慨地对张正余说:“我看过你们团的很多戏,发现不管是传统戏还是现代戏,内容都离不开8个字——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的确,这些精彩的作品,不仅为剧团斩获了大量奖项,吸引了一大批“铁杆粉丝”,更如无声细雨,润泽着老百姓的心。(王伟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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秉持生态文明理念 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秉持生态文明理念 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朱鹮野外种群从1981年的7只增加到6000余只,藏羚羊野外种群从7万只增加到约30万只,在野外一度消失的野马、麋鹿重新建立起野外种群……这些野生动物种群的恢复,离不开这些年来野生动物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的保驾护航。
2022年12月30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修订后的野生动物保护法,将于2023年5月1日起施行。
“此次野生动物保护法修改,为了加强对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坚持保护优先、规范利用、严格监管的原则,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经济法室主任岳仲明表示,新修订的野生动物保护法进一步完善野生动物保护和管理制度,加大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做好与生物安全法、动物防疫法、畜牧法等相关法律的衔接,秉持生态文明理念,推动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科学立法、民主立法
与新形势下野生动物保护实际需要相适应
“2021年云南大象北上及返回之旅,让世界看到了我国保护野生动物的成果。”岳仲明介绍,现行野生动物保护法于1988年制定,2004年、2009年和2018年三次修正,2016年进行了修订,“现行野生动物保护法在加强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保护和拯救繁育工作,维护生物多样性、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2020年5月至7月,全国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了《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和野生动物保护法执法检查。此次执法检查的一项重要任务是评估野生动物保护法,广泛收集各方面对法律修改的意见建议,为修改完善野生动物保护法提供依据。
“检查中多地反映,现行野生动物保护法以及配套的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与新形势下野生动物保护的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执法检查报告显示,存在野生动物保护法与相关法律衔接不够等问题,表明相关法律制度亟待修改完善。
对此,野生动物保护法在修订过程中广泛征求和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最大限度吸纳民意、汇聚民智,科学决策。
2020年10月,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对野生动物保护法修订草案进行了初次审议。会后,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将修订草案印发各省(区、市)人大和中央有关部门、全国人大代表、研究机构、基层立法联系点等征求意见,并在中国人大网全文公布修订草案,征求社会公众意见。
2022年8月,野生动物保护法修订草案二次审议稿提交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会后公开征求意见期间,共收到3806位社会公众提出的12057条意见,另收到来信11封。”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发言人臧铁伟介绍,社会公众主要就规范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展演、放生等提出了意见建议,相关意见建议在草案三次审议稿中作了体现。
修法完成后,推动新修订的野生动物保护法实施已提上日程。岳仲明表示,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地方要加快制定、完善相关配套规定,健全联合执法工作协调机制,严格执法,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依法打击违法犯罪行为,实现生态环境保护和经济高质量发展双赢。
回应社会关切
加强外来物种防控、细化野生动物种群调控措施
近年来,诸如外来物种入侵、野生动物损害人身财产安全问题等新闻不时见诸媒体,引起社会关注。野生动物保护法在修订中对这些社会热点问题也予以了积极回应。
“新修订的野生动物保护法明确规定,从境外引进的野生动物物种不得违法放生、丢弃,确需将其放生至野外环境的,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岳仲明介绍,发现来自境外的野生动物对生态系统造成危害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野生动物保护等有关部门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控制措施。
北京林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教授谢屹表示,外来物种危害是全方位的,不仅导致本地物种灭绝、生态系统结构和功能改变、退化以至生态系统服务功能丧失,更严重危害到生态安全和生物安全,“应当选择适合放生地野外生存的当地物种,才能够实现因‘放’而‘生’。”
此次修法中,还增加了“国务院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加强对放生野生动物活动的规范、引导”等内容。“一些社会公众放生的出发点是好的,但放生必须尊重自然规律,做到合法有序。”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所长秦天宝表示,随意放生野生动物,造成他人人身、财产损害或者危害生态系统的,需要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此次修订中,对野生动物种群调控措施的细化也成为一大看点。
近年来,随着我国生态环境持续改善,一些地方野猪等野生动物泛滥成灾,危害群众人身财产安全和农牧生产。“野生动物肇事的问题根源在于野生动物活动区域与当地群众生产生活区域的空间重叠。”谢屹表示,得益于我国多年持续重视野生动物保护工作,野生动物种群数量持续增长,但作为关键栖息地的自然保护地因为面积既定和生态承载力有限,导致了此类问题呈现加剧态势。
此次修法对野生动物种群调控措施予以细化,其中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根据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调查、监测和评估情况,对种群数量明显超过环境容量的物种,可以采取迁地保护、猎捕等种群调控措施,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生态安全和农业生产。
“根据新修订的野生动物保护法,在野生动物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下,采取措施造成野生动物损害的,依法不承担法律责任。”秦天宝表示,修订后的野生动物保护法,还将中央财政对致害防控的补助范围由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扩大到其他致害严重的陆生野生动物,“因此诸如野猪等野生动物也被纳入其中。”
凝聚各方合力
为野生动物保护公益诉讼提供直接法律依据
做好野生动物保护法实施工作需要社会各方面共同努力。近年来,随着公益诉讼制度在凝聚生态环境保护合力方面作用愈发凸显,此次修法新增的公益诉讼相关条款,对满足实践发展需要和破解制度发展瓶颈是关键一步。
“此前,依据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野生动物保护实际上已经‘隐含’在了公益诉讼适用的范围之内。”秦天宝表示,此次对野生动物保护法的修改,则明确为检察机关等开展野生动物保护公益诉讼提供了直接法律依据,这同时也有利于调动相关社会组织开展野生动物保护公益诉讼的积极性。
唐家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以下简称唐家河保护区)是大熊猫的重要栖息地,属2019年1月挂牌成立的大熊猫国家公园岷山片区。2015年以来,四川省青川县某肉羊养殖场以及村民韩某某等长期在唐家河保护区内违法放牧,破坏了大熊猫及其伞护的野生动植物的生态环境,尽管唐家河保护区管理处针对上述违法行为多次向有关主管部门书面报告,但问题未能得到解决。
2020年5月,青川县检察院主动走访县内自然保护区时发现该案件线索,以行政公益诉讼立案,督促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履职。同时,检察机关兼顾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保护和养殖户合法权益,推动党委政府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养殖户退出自然保护区补偿问题,引导自然保护区原住居民利用现有资源发展乡村振兴产业中的重点项目、有偿参与国家公园管理。
“本案是中国大熊猫栖息地保护检察公益诉讼第一案,彰显检察公益诉讼制度在推进国家公园建设中的积极作用。”最高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厅厅长胡卫列介绍,自2020年以来,全国检察机关共立案办理生物多样性保护公益诉讼案件2万余件,既涉及国家保护的陆生、水生野生动植物,也涉及动物栖息地、自然保护区,以及对外来入侵物种的防治和本地重要生物种群的保护等。
“如今公益诉讼条款写入野生动物保护法,将有助于进一步加强检察机关与林业和草原、农业农村、生态环境等部门在野生动物保护方面的协作配合,形成公益保护合力。”胡卫列表示,下一步,检察机关将深入调研野生动物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办理情况、制定相关办案指引,指导各级检察机关规范办理此类公益诉讼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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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 张 璁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