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 岁末年初求职换岗须慧眼辨“坑”******
@劳动者 求职换岗须慧眼辨“坑”
岁末年初,不少劳动者开始谋划新一年的工作,互联网招聘网站浏览量也开始增多。“保障就业”“高薪就业”的承诺可信吗?“工资没发,先交了一堆‘工杂费’”这事儿靠谱吗?招聘广告上的工资数额与实发工资不一样怎么办?近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发布典型案例,提醒劳动者求职应聘时,小心入坑。
岗前培训变成“培训贷”
徐某利用其经营的某软件公司、某信息公司,虚构招聘员工事实,在多个互联网招聘网站上发布招聘信息,主动邀请求职者进行面试,并虚假承诺高薪,后提出需要岗前培训,诱骗求职者签署培训协议,收取培训费用。徐某以保障就业为诱饵,使用签订培训及安置上岗协议的手段,诱骗应聘者贷款参加其公司的有偿培训,骗取应聘者贷款共600余万元。徐某因犯合同诈骗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2年。
实践中,个别不法分子通过公司化运作、采用“招转培”模式等虚构招聘事实,诱骗劳动者贷款参加所谓的培训,骗取求职者缴纳手续费、培训费、违约金等费用。法官提醒,劳动者应理性对待用人单位招聘过程中的承诺,慎重对待各类“培训贷”。在发现被骗后,应第一时间报警,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未上岗先交钱
2019年5月至7月间,邱某伙同刘某、张某等人,在北京市丰台区某大厦租用办公室,通过招聘网站以“某某集团”名义发布虚假招聘信息,诱骗应聘者来公司面试、签订试用期劳动合同,通过设置考试、考核等环节“刷人”,以收取被害人培训费、服装费、门禁卡费、违约金、烟钱等理由骗取应聘者钱财涉案金额8万余元。邱某等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虚假招工的方式,多次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已构成诈骗罪,最后被法院以诈骗罪判处二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劳动合同法第九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第八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实践中,一些用人单位以各种名义向劳动者收取一定数额的钱款或财物,损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法官提示,劳动者需擦亮双眼,对用人单位巧立名目收取费用的行为勇敢说“不”,并可向人社部门投诉。遇不法分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虚假招工方式骗取财物的,应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
招聘广告不等于劳动合同
杨某自2019年9月2日入职某石化公司工作,其间某石化公司未为杨某缴纳社会保险。2020年3月11日,杨某以某石化公司未缴纳社会保险、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为由提出辞职。杨某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某石化公司支付劳动报酬差额37800.95元、解除劳动合同应支付的经济补偿金10400.47元等。劳动仲裁部分支持其诉求后,杨某不服起诉到法院。
双方争议焦点为杨某的月工资收入。某石化公司提交2019年9月2日的劳动合同一份,其上约定月工资为3500元,杨某对该劳动合同的真实性不认可,主张其月工资为8500元,并提交招工简章原件及网站截图予以证实。某石化公司对上述证据的真实性不认可,认为无用人单位公章及相关负责人的签字,系单方证据,薪资待遇应按双方劳动合同的约定。
法院经审理认为,涉案劳动合同加盖某石化公司的公章,并有杨某的签字手印。经法院释明,杨某不申请笔迹鉴定,也未就该合同存在欺诈提供证据予以证实。用人单位的招聘广告在法律上只是一种要约邀请,并不具有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故杨某主张以月工资8500元的标准计算工资差额及经济补偿金,法院不予支持。法院最终按照3500元的标准判决某石化公司支付杨某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
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三条规定,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债券募集办法、基金募集说明书、商业广告和宣传、寄送的价目表等为要约邀请。商业广告和宣传等为要约邀请。如其内容符合要约条件的,可以构成要约。
法官介绍,劳动者若要用人单位兑现招聘广告中的承诺,应该要求用人单位将招聘广告中的内容写入劳动合同中,以便维权时提供相应依据。在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劳动者应关注薪酬发放、社保缴纳等涉及自身重大利益的事项,是否与用人单位最初承诺一致,如不一致应及时与用人单位交涉,并注意保存相关证据,通过法律手段及时维权。
周倩
台胞杨施兵:大陆遍地是“黄金”******
中新社山东淄博1月4日电 题:台胞杨施兵:大陆遍地是“黄金”
中新社记者 李欣
“其实大陆的市场很大,只要用心挖掘,就一定能找到遍地‘黄金’。”台胞杨施兵供职的淄博绿能芯创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已经在淄博落户三年,目前达到了预期收益。
“公司考察了产业上下游后,选择落户淄博。这里距离产品原料和下游供货商都很近,山东的客户都在周围。”作为公司研发人员的杨施兵说,自己已经“登陆”十年,首站上海,然后是山东潍坊,最近3年落脚淄博。
杨施兵的父亲出生于福建,母亲在浙江出生,后迁居台湾,所以他在福建和浙江有很多亲戚。在亲戚的鼓励下,他尝试“登陆”寻找商机。
“大陆市场越来越大,只要抓住机遇,找到专注的事情,用心钻研就能挖到‘黄金’。”杨施兵表示,大陆的发展是跳跃式增长,步伐很快,所以机遇也很多。目前他所在的企业研究的第三代半导体芯片产业已处在行业前沿,并拥有完整的知识产权。“我们必须要突破关键技术。”
对于台青“登陆”发展,杨施兵认为,首先要巩固好自己的知识和学识,把专业做好。“大陆资源丰富,机会多,经济也正处在突飞猛进的发展阶段,内需和外销需求强劲。所以台青来大陆必须要展示出自身的优点和所学专长,才能在大陆的人才竞争中找到一席之地,挖掘市场的‘黄金万两’。”
“我在淄博找到了‘家’的感觉。”杨施兵喜欢吃博山菜和淄博烧烤,虽然出身工科,但他自小钟情历史和地理,不工作时,经常到齐文化博物馆等淄博文化场馆走走看看。杨施兵曾多次参观蒲松龄故居,第一次看整体结构,第二次看建筑特色,“每次都能看到不一样的东西”。
“我常常跟台湾朋友说,一定要到淄博看看,作为齐国故都,这里能把书本上的历史立体化、真实化、感受化。”杨施兵说,大陆地区地大物博,风土人情各不相同,没有工作的时候,他喜欢到处旅游。
“登陆”十年,最让杨施兵感动的是,他的台湾同事在淄博受伤后,淄博市台办为他们紧急联系医生,还专程去看望。“这让独在异乡打拼的我和同事感到无比温暖”。
杨施兵建议台湾青年,亲身来大陆体验,不要偏听偏信,要用自己的眼睛看,用自己的脚步丈量,认识真实的大陆。(完)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